《湘潭高新区支持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试行)》问答式解读
一、奖励对象有哪些?
答:在湘潭高新区(含昭山投控)范围内注册登记、税收缴入高新区金库、无违法违规和其它不正当经营行为记录、无诚信问题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重点支持板块有哪些?
答:1.支持培育高质量创新主体。一是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二是“四上”规模企业培育。三是国、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四是国、省单项冠军企业培育。五是智能、绿色工厂培育。
2.支持产学研合作及成果转化。一是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开展科技成果“先用后付”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二是鼓励技术合同交易。三是鼓励企业申报国、省科技进步奖、科技发明奖。四是鼓励企业参与国省重大科研项目。五是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
3.支持创新平台与创新载体建设。一是创新平台奖励。二是支持创新载体建设。三是支持科研机构入园和服务机构发展。
4.支持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一是高质量专利企业奖励。二是专利奖奖励。三是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
5.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和扩大经营规模。一是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二是支持企业提质扩大经营规模。三是设立高新区科创基金,支持优质企业发展。
6.支持高水平开放。一是支持重点外贸企业规模化建设。二是支持重大外资项目、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引进落地。三是鼓励园区企业开展对外合作。
三、政策有效期多久?
答:本实施办法计划试行2年,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