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填报单位:(盖章)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单位:万元 | ||||||
| 项目支出名称 | 财政对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补助资金 | |||||
| 预算部门 | 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 项目联系人 | 肖越文 | |||
| 项目预计支出金额 | 2559 | 年度本级预算金额 | 1074 | |||
| 上级预算金额 | 1485 | |||||
| 上年结余 | 0 | |||||
| 项目支出实施期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
| 实施期绩效目标 | 1、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补充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基金,养老金待遇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2、为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2023年退休及关系转移人员)记实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3、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确保社保基金规范运作率和安全完整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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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绩效目标 | 1、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养老金待遇社会化发放率达100%。
2、完成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调出转移人员、退休人员及死亡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 记实补记工作,及时上解上级部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医疗保险区级财政配套资金及职业年金保费及利息。 3、加强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确保社保基金规范运作率和安全完整率100%。 4、确保参保单位、个人的服务满意度达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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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及单位 | 绩效标准 |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确保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 | ≥1520人 | ≥1520人 | ||
| 确保养老保险退休人数 | ≥680人 | ≥680人 | ||||
| 质量指标 | 收入预算执行率 | 90%-110% | 90%-110%(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收入、支出除外) | |||
| 支出预算执行率 | 90%-110% | |||||
| 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系统录入率 | ≥95% | ≥95% | ||||
| 养老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率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本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调出转移人员、退休人员及死亡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补记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及时率 | 每月25日前 | 每月25日前 | ||||
| 按省级部门下发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文件及时调整养老保险待遇 | 按省级部门指定时间点完成 | 按省级部门指定时间点完成 | ||||
| 上解上级支出指标 | 按月足额上缴 | 按月足额上缴 | ||||
| 成本指标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财政补助 | 680万元 | 以实际结算为准 | |||
| 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记实补记资金 | 80万元 | 以实际结算为准 | ||||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财政配套资金 | 280万元 | 以实际结算为准 | ||||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区级财政补助 | 34万元 | 以实际结算为准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基金收益率 | ≥同期规定存款优惠利率 | ≥同期规定存款优惠利率 | ||
| 基金支撑能力 | ≥2个月 | ≥2个月 |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保险基金风险系数 | 零风险 | 零风险 | |||
| 权益告知 | 参保人知晓个人权益 | 参保人知晓个人权益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配合高新区社保基金安全领导小组做好社保基金的管理工作,确保社保基金规范运作率 | 100% | 100% |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保单位、个人的满意度 | ≥90% | ≥90% | |||
|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 ||||||
| 填表人: 肖越文 联系电话:17707328700 填报日期:2023.1.20 单位负责人签字:唐方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