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高新区管委会机关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2026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1、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湘潭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开发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关于开发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委、省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履行组织领导、发展规划、区域开发、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投资促进、协调服务等职能。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要求,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开发区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湘潭高新区重大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三)按照湘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及相关权限,负责统筹建设发展空间布局。负责统筹湘潭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事项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湘潭高新区开放型经济工作,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湘潭高新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重大项目等建设管理相关工作。
(五)负责湘潭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权限依法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构建湘潭高新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协助企业做好人才引进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湘潭高新区科技创新及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和服务,开展有关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研究,构建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指导区内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国际化。
(七)负责湘潭高新区党的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
(八)根据有关要求和职责分工,承担湘潭高新区综合管理、统计、内部审计、信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收支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九)根据授权,负责行使对湘潭高新区管理范围内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公安、税务等派驻机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
(十)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和湘潭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内设机构6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为:办公室、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招商合作局、开发建设局、科技创新局、财政局、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均为副处级;综合协调服务中心(企业服务中心)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湘潭高新区管委会机关内设12个工作部门,包括综合政务工作部、纪检监察工作部、党群团工作部、发改统计安监工作部、财源金融化债工作部、招商合作工作部、科工信工作部、开发建设工作部、政务服务工作部、工会、综合协调工作部、创业孵化工作部。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6年本部门收入预算742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427.73万元(其中: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04.34万元,主要原因为缩减预算开支。
(二)支出预算:2026年本部门支出预算742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427.7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04.34万元,主要原因为缩减预算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7427.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20.45万元,占68.9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6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815.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6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3612.43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建设项目支出等,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08.39万元,主要用于主管部门履职等方面;科学技术支出675.57万元,主要用于科技支出等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宣传等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86.9万元,主要用于园区道路零星工程维护等方面;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08.07万元,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等方面;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5.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及应急支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 409.78 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 3.45 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6年本部门机关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26.27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81.6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4.58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4.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6年一般性支出预算数为 2828.33万元,其中,办公费 237.32 万元;印刷费 109.2 万元;水费 13 万元;电费 122 万元;邮电费 2.3 万元;取暖费 60 万元;物业管理费 262 万元;差旅费 100.81 万元;维修费 59.5 万元;租赁费 186.06万元;会议费 10 万元;培训费 84.5 万元;公务接待费 81.69万元;劳务费 10.5 万元;委托业务费 1304.88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 3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58 万元;其他交通费 129.11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 10.88 万元等。
(四)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5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 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4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1 台。2026年预算新增配置公务用车 1 台,无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计划。
(五)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7427.73 万元。基本支出 3815.3 万元,项目支出 3612.43 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3、一般性支出: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各级人大及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费用,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活动费用。具体内容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用、日常办公、购车及车辆运行费、楼堂馆所及装修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