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 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方针政策;制定并实施湘潭高新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改革措施;开展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检查督促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按照“两型社会”建设要求,探索高新区改革和发展的新路子、新模式。
2、编制湘潭高新区中长期建设、科技、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在湘潭市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规划和管理湘潭高新区内各项建设项目。
4、负责湘潭高新区内企业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审批、申报高新技术产品和企业;指导区内企业的科研、新产品开发;组织区内科技计划、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鉴定的审核和申报。
5、审核和批准管理范围内的外资和内资项目;指导、协调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审核和申报湘潭高新区有关人员出国(境)事项。
6、负责湘潭高新区的综合管理、审计、统计、财政收支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
7、负责湘潭高新区的党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工作。
8、根据授权,负责行使管理范围内的国土、工商、国税、地税、建工、规划、房产、环保、人防、消防、社会事业等管理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内设8个副处级机构(工管委办公室、产业发展局、招商合作局、财政局、建设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工作局)、社会事业局、纪检监察室),设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中心、会计核算中心等事业单位。
三、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的基本情况。
1、收支决算情况。
本年度收入总计10576.28万元。其中收到财政拨款收入10565.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2万元。
本年度支出总计10388.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71.07万元, 国防支出3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542.3万元, 教育支出470.4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919.24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81.86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3.6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6.9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76.29万元,农林水支出913.1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21.73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24.69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247.97万元, 其他支出1.2万元。
本年末结余935.47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10377.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总计3520.79万元,项目支出6856.2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45.1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974.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2.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70.26万元,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1884.24万元。
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本年度产生“三公”经费合计104.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6万元,公务接待费98.21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我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规定,在机关运行经费上厉行节约,从严控制。一是规范财务管理,增强行政成本意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二是加强会议经费的管理,严格控制会议时间、会议规模和会期,尽量利用机关会议室,能够简化会议形式的一律简化。三是加强差旅费的管理,控制出市参加会议的人数,出差补助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四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维修、用油等行为。五是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决算情况。
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281.46万元。其中办公费21.44万元,印刷费0.57万元,手续费2.11万元,邮电费5.81万元,差旅费10.53万元,维修(护)费3.78万元,培训费5.62万元,公务接待费6.07万元,劳务费2032.74万元,委托业务费5.81万元, 福利费2.4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7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9.77万元。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度机关实现政府采购支出178.7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5.97万元,信息网络软件购置更新152.77万元。
| 文档附件: |
| 湘潭市高新区会计核算中心.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