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现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投诉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等七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上下载。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湘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管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58551889)。
一、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湘潭高新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严格按照省、市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落实责任分工,健全工作制度。
区工管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按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分工,由区党工委副书记具体分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各一级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承办具体工作,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统一研究部署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就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订了《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湘潭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二)优化平台资源,强化互动拓展
顺应信息融合趋势,今年对区级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大幅度调整,在整合中注重发挥不同平台优势特性。
一是将《湘潭高新》周刊改编为半月刊,把原有“即有即报”式的工作流程转变为“深度取信”办报理念,设计了“半月主题 深度跨版 动态集锦”的版面安排。
二是与湘潭晚报新媒体中心达成了高新区微信公众号合作协议,理顺了微信的编辑发布机制,对后台进行了提质升级,充实了3大版块、15项子菜单的服务内容。在微信公众号上新增了“党员找组织”“我要举报”“劳动就业”等互动栏目,力求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三是关闭了区门户网站下属4个子网页,调整了5个主要服务版块,新增了2个学习专页,实现了与市人民政府官网的版块联网。在门户网站上增设了“零距离工程”“为民办实事”“投诉信访平台”。截至12月底,全站总计浏览次数达110533次,较去年提升6.8%。
(三)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服务水平。
按照《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工作部署,我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严格把握“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便民、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采取具体措施,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各职能单位由一把手负总责抓政务公开,明确了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了相关系统应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全面公开了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和结果;三是扩大了公众参与力度,将除依法应当保密外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地向公众公开,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有针对性的及时做好回应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我区通过门户网站、我区所属报刊、政务短信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6年,我区通过各类渠道发布信息3201条,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布808条,政务微信公布42条,电子显示屏、短信、报刊等其他方式公开2351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107次;举办新闻发布会1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2篇;及时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6共收到市政府交办市民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份,在收到申请后,我办立即进入处理流程,经分管领导审阅后,转交承办部门处理,并在规定时限内采用适当的方式将答复转交了申请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现阶段我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
2016年我区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行政复议。
2016年我区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的行政诉讼数为1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平台载体建设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展;
2、相关制度流程还需进一步健全规范,工作方式水平还需进一步优化提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狠抓队伍建设。加强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办事程序。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湘潭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见附件)湘潭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湘潭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