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标题 侵占私人宅基地权益
来信时间 2019-09-22 08:10:27
来信人 冯*
咨询内容 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 我叫冯宇,家住双马街道建设集资委立新组43号(原市电石厂后)。因我们湾里地面都已硬化,但与大马路之间的路,就凹凸不平,下雨必积水。这十几年来,一直盼修路。最近修路(资金)的事终于得到落实,但我一听方案觉得不妥。我向村长反映:本着节能减排,节约资金,修至我家坪即可,非要破坏并且经过我家坪。我家的坪,是自行拆了部分原来的房子,就为了方便晒谷子用的,而且产权证还包括原来整个房子在内。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以我不同意他们破坏并经过我家的坪。 为了避免动工时出现不必要的纠纷,烦请政府相关部门同志重新商议及调整方案。
答复部门 湘潭高新区
回复时间 2019-09-27 16:32:15
满意度 非常满意
答复内容 尊敬的市长信箱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针对您来信反映:“侵占私人宅基地权益的”的问题,经高新区双马街道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建设集资委立新组的道路坎坷不平,下雨天泥泞不堪,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出行,并一直以来是村里的遗留问题,现经多方争取,修路的资金得到落实。按照设计院的图纸,道路硬化共计295米,必须经过您家坪(占地大约20平方,位于100米处),如按照您请求只修至其家坪处,只能方便2户住户出进,其余16户住户完全解决不了出行安全问题。由于您家坪是必经之路,难以调整方案, 道路硬化占据您家坪大约20平方,建设村不会侵占其产权,产权归您户所有。